1、火车票一经出票,如客人退团,我社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铁路局规定客人自行承担损失。合同一经签订,即为出票,我社不另行通知。
2、游客提前60分钟到达车站自行持票乘(火车、轮船),因游客原因延误不能乘车,我社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航班、火车、轮船出发时间请以票面为准。因航空公司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更改,我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4、旅游过程中所用的车辆,以实际接待人数为准核定车型。
5、本行程单不作为合同附件,整个行程由我社根据航班时间等实际情况予以安排,但不减少游览景点及合同约定标准;自由活动时间不安排甲方入住酒店休息,游客只可在自选参游景点区域外附近活动,且须在约定时间内集合。
6、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则按实际价格结算。
7、如因不可抗力或非我社原因造成的意外情形导致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我社只负责退门票成本价或调换游览其他景点,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8、您所参加的旅游为散客拼团,我社将根据具体参团人数,安排在当地拼团,但不影响约定标准。
9、若旅游行程结束后产生旅游接待质量方面的投诉、均以客人在当地填写的意见单为准,请客人如实填写,否则我社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