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社上车点六合路附近没有厕所,如有需要我社会在上高速前(车程约半小时)安排休息区休息,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给游客带来的不便我社深表歉意。
2、请出游游客务必带好各自身份证,若因未带好身份证所引起的不能入住酒店、不能通过道口安检而被迫离团等情况,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线路16人开班,不足16人全额退款,我社不做其他赔偿。如客人临时取消,三天之外需付5%的违约金,三天之内需付10%违约金及座位损失费190元/人。
4、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我社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在旅游过程中,非旅行社原因造成的包含门票费用未产生的,我社将按实际成本退还门票。
6、游客持合同上车,对号入座,旅行社根据人数安排车型大小,出游当天退团费用不退,私自携带儿童产生的超载罚款及其他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7、若车辆问题如抛锚等造成的时间耽搁,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因道路堵塞等交通问题导致不在此列)。
8、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夜晚不要单独外出。
9、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0、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务,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1、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次序可调整,规定的游玩时间特殊情况下导游有权调整,交通事故按照进行理赔。
12、若因客人原因未按时抵达上车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我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3、自由活动时间不安排游客入住酒店休息,游客只可在自选参游景点区域外附近活动,且须在约定时间内集合;旅行中一旦出现疫情或者其他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应积极配合,接受监管保护,并接受对行程的合理调整。
14、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则按实际价格结算。
15、请游客在当地购物时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我社建议在当地购物时要开具发票。
16、费用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请在出发前退(或补)房差。一人出行必须补房差。
17、请勿携带宠物出游,一经发现我社有权拒绝其登车,并要求其承担相应损失。
18、行程中所推荐的自选项目,若人数不满16人,我社保留取消该自选项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