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体机票指定日期来回,不可更改日期及不可延期停留,不接受改名。
2、以上行程景点顺序可由当地导游安排调整,但不减少或变更,行程中的项目(例如餐、景点、车等等),如果自动放弃,不退还费用。
3、境外酒店未按照国内酒店星级评定标准评定星级,其根据酒店的软硬性条件设施而自行评定相应标准,所以不存在挂牌星级之说。房间如出现单男或单女的情况,贵司请安排该客人拼房,本公司将于出发前两天通知是否可以拼房,如未能拼房者,可选择与同行亲友共享双人房并加床(加床者按占半房收费,即三人一房);如客人不愿意与同行亲友共享三人房,就需支付单人房附加费,享用单人房间。
4、客人不得随意离团,否则将收取RMB500/人天离团费用,客人在普吉岛当地签署《离团协议书》以及地接社开据收款凭证。离团期间出现人身安全、财产损失,责任客人自理。
5、随团旅客需另行支付领队、当地导游:普吉岛4晚团体每位220元人民币,普吉岛3晚团体每位180元人民币。小费客人需在按照协议支付导游 。如因地接质量等原因客人不付或少付小费,需凭书面意见为据(在当地填写)。
6、请于定位确认后2天内支付定金每位人民币3000元/人,方可确定留位;另外,请于出发前至少七个工作日支付全款,否则本公司有权取消其定位,已付之定金恕不退还。
7、机位确定后,出发前14天取消,扣除定金人民币3000元/人;出发前14天至出发当日取消,扣除100%全数团费
8、本社保留随时修改以上价格及各条款权利;非中国籍护照客人,请自备返程签证及相关一切证件,如因证件或返程签证问题无法出入境,我社不承担一切责任;请提醒客人贵重物品注意保管;护照、机票交予领队统一保管或者自行锁在酒店保险箱内,请勿在境外随身携带。